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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发表于 2008-8-16 04:12

申请设立“法律社会学”版

尊敬的站友及管理员们:
    你们好!
    就申请设立“法律社会学”版,先大致作出一下提议。
    。。。
    在学校,我曾是个不怎踏实的学生,别同学都认真学什么经济法,我却常常啃我喜欢的法理学。
    在单位,我曾是个不务本业的律师,别人都去陪法官吃喝玩乐了,我却常常回去书房读书写字。
    结合我从胡乱读的那些哲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书中获取的阅读经验,及工作和生活经验,
    逐渐地,我对理论法学下的法哲学、法律经济学、法律社会学是越来越有兴趣。
    然后我会越来越我常常羞愧于我的本硕时段怎么那般狭隘,就顾什么司法考试,就顾什么部门法学/应用法学,只是局限在区区的法律学里就完蛋了。
    而事实上,办多了案子,把法律事实比之于社会事实,把法律还原于生活,其实在大千世界里,法律、经济、宗教、文化、政治等貌似宏大的范畴,其实也就社会构成元素之一种;正因为类似元素的积极整合,才渐次构成了所谓的“和谐社会”。而在一个较为稳定“和谐社会”里,专业化的分工,自然可以造就蛮多的高级技术工人,但问题是,就学术而言,就学习和研究而言,就如何解释这个社会的组成及运行并预测其未来之走向而言,决计不是一个法律学,或者经济学,或者政治学,或者哲学能搞掂的。
    没有谁是错的。但是全都是片面的狭隘的。
    专业分化,在更具有所谓的“远见卓识”的青年学子眼里,本来就该被忽视掉——尤其是,那些已经去社会里走了一圈,体会过自己养自己的真实的生活和工作之后。
    既然如此,那么,初级一点看,学科交叉势成必然。于是,在法律社会学著作已经出来N多之后(当然包括韦伯的《法律社会学》或《经济与社会》或《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》诸),在一个法律人已经主动求教到(你也可以当我是“入侵”到)社会学论坛之后,开个法律社会学板块,是不是也理所当然呢?
    谢谢管理员及其他站友的支持。
    并且如果可以,在板块创立之后,在先行选任一位或多位社会学科班出身的哥们/姐们做了斑竹之后,在下不才,愿意以版副或普通站友之身份,及其实真的很浅薄的法律理论或知识或技能,求教/切磋与各位对该主题有兴趣的站友。
    如果开版,那很谢谢;
    并且如果还真打算考察我够不够做版副,那我再给出你们需要的个人资料。
    此

            酒城醉汉,2008-08-16于乐而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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